牧区来信: 对东乌旗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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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乌旗退休干部色楞

我们2009年初收到了东乌旗退休干部的来信,原件是蒙古文,翻译后刊登蒙古、汉文电子版:


对东乌旗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的说明

目录

(一)          牧区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二)          关于草原破坏和环境污染的问题

(三)          牧民与畜牧业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四)          关于少数民族地区如何重视民族语言、民族习惯和人才培养问题

 

(一)  牧区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对牧区制度改革按照农区进行合乡并镇方面存在强制性和不切合实际的现象,导致出现以下问题:

1、              领导机关行政开支经费没有减少,却增加了牧民畜牧业生产和生活的不便;

2、              不利于牧区的法律道德教育、政治宣传工作,只重视表面性和形式上的工作;

3、              领导干部失职,多数没有组织纪律性,存在腐败浪费和小集团现象;

4、              制度的改革直接造成国家和个人极大的经济损失,对地方财政损失严重;

       例如东乌旗过去15个苏木变成7个苏木和乡镇,而原来8个苏木政府办公室和居民住房闲置浪费,原来15个苏木的小学已经有13个撤销,归并到东乌旗里后,学生到东乌旗上学,增加牧民开支,原校舍和教师住宅,以及牧民陪读居所房屋也闲置浪费,这些造成牧民生活直接损失,增加牧民负担,这是导致牧民贫困的重要方面。

5、              基层存在党不管党无政府主义现象,存在用钱办事(卖官,安排子女等)不正之风

6、              牧民自然灾害补贴和各专项建设补贴不能够落实,上级下达的补贴层层盘剥。

7、              一些错误的决策强制执行,例如草场规定的载畜量等不合理,降低了牧民收入和生活水平;

8、              按照国家规定草场集体所有,以嘎查为单位发放草场集体所有证,但是没有全部很好执行,例如在国家没有允许的情况下开矿和勘测地形,以及修路的草场占地补贴等都没有落实,或者从中谋利,尤其是把集体土地抵押作为外地企业或个人的债务;

9、              干部存在滥用职权,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例如合并单位精简人员的时候,缴纳5000元则可以复职,还有的交钱后成为国家公务员,或者从企业单位转到事业单位,这些就像商品市场交易一样,有钱还可以挑选好单位,反而无权无势的正派人无能为力。

(二)  关于草原破坏和环境污染的问题

       一个民族的生存和发展要保持本民族的语言、文字,与各民族平等生存、发展生产,与其他民族并肩前进是民族发展的目的。但是目前一些不符和党中央的建设和谐社会和六项基本原则的问题明显存在,一些领导干部不接纳群众的建议,存在严重损坏群众基本利益或政策、不符和法律规程的事情。

1 目前提出旗县大力发展工业化的政策,但是对生态资源丰富的东乌朱穆沁草原进行无计划开发,例如在没有许可证就开煤矿、抽石油、采矿(金、银、铅等),或建设化工厂,这些扩建工业的现象不符合国家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法律,而且导致草原生态环境严重损害,而且与牧民争草场、乱强牧民土地,侵犯牧民草场和土地的合法利润的现象普遍存在。其明显表现是,引进没有国家许可的个体商人,以国家名义开矿,获取不法利益,有的变成掠夺性的破坏草场行为。例如:朝布楞铁矿、阿日哈达铅锌矿、宝力格银矿、额吉淖尔露天煤矿、阿拉坦合力露天煤矿、文格图露天煤矿等都存在严重污染自然环境和破坏草场的问题。这些多数都是个人企业,有可能没有交全部税,甚至很有可能少数人获取利益。

2.把满都宝力格苏木的90万亩草场给外省无法律手续的租用,到现在还未完全拿回。

3.把萨麦苏木的国家集体经营的钨矿以3000万元卖给外省,由于经营权落入别省的手中,原先的工人全部失业。当时要被出售的30吨钨矿杳无音信,不知落入何人手中。(附带专署证明文件)

4.乌拉盖开发区占据的 5000km 土地是属于东乌珠穆沁旗管辖范围的土地。有国务院和内蒙古政府规定撤消由锡林郭勒盟农垦管理局的管理,但是土地到现在还没有归还于东乌旗而是由盟里直接管理。直到现在还有71万亩土地被开垦种田,3万外来人口居住此地。这是地方政府利用职权的不和法行为,而且严重破坏草场的具体实例。

5.作为乌珠穆沁草原的生态恢复的命脉乌拉盖河、  希亚勒吉河被截流,建为水库后 320km 长的河流域干涸,原来水资源丰富的道特淖尔、肖特淖尔、阿热勒淖尔全部干涸导致原来7个苏木的人和牲畜的饮水成问题,目前自然降水量大量减少,对牧民的生活和草原生态造成重大损害。现在在乌拉盖正在建设由上海市和西安市合作的大规模煤化工厂,正在准备利用这两个水库的水资源。这个化工厂是由哪个部门允许建的?谁允许在此土地上建的?这些方面群众都不明确,而且土地是我旗的土地,在没有旗里允许的情况下开发的话,我们就认为它是不合法的工厂。

6.以保护国家安全的名义修建的边防公路,实际成为为开矿利用,并且修土路时破坏大量牧民的网围栏、住房、棚圈等,修没有用的路而在破坏草场。按旗政府在2005年制定的第111号文件的规定:掠夺性的破坏草场,移动何基础建设、住房、棚圈等应当有补贴。但是他们没有给予补贴经费,反而造成牧民的生活负担。

(三)牧民与畜牧业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2008年的 630 旗统计局公布的2007年统计数据,我旗牧民人口平均纯收入为8583元人民币,我们认为这是个不符合实际的数字。原因是目前东乌旗贫困牧户已占全牧户的50%;按照 2008630 旗统计局公布的合法数据是:全旗的牧户数是7014户,其中1—150头牲畜的牧户为607户,这些牧户基本上不能够维持自己的生活已经成为贫困户。没有牲畜的牧户有1684户,这两个数字合计为2301户,占全牧户的32.84%。但是我们认为这些数据不是真实的,完全是以上级的意愿把贫困牧户的数量减少了,只是成为了符合某些人意愿的理想数据。我们提出具体事实如下:

1.萨麦苏木贫困牧户情况:

 旗扶贫办在 200715 专门组织了了解牧民生活情况的工作,工作中发现萨麦苏木吉仁宝力格嘎查的牧户有162户,其中低于150头牲畜的贫困牧户有19户,没有牲畜的牧户有71户,共有90户是贫困户,占全牧户的55.5%。原先此嘎查是有10万头牲畜的富有嘎查。

2.道特淖尔镇贫困牧户情况

道特淖尔镇的巴彦乌拉嘎查有112个牧户,其中55个牧户成为贫困牧户,占全牧户的49%

   道特淖尔镇巴音高勒嘎查的120牧户的大多数牧户变成贫困,因此导致牧民借高利贷,债务增长。此嘎查的牧民由于借高利贷,没有能力返还,被放高利贷者没收全部牲畜,因此无法生活而导致在2006*****的儿子******2007年牧民*****等人自杀身亡。目前在此嘎查最高有48万元的债务的牧户,全嘎查牧户平均有4万元的债。

3.额吉淖尔镇贫困牧户情况

额吉淖尔镇在 2008630 进行统计,其中低于150头牲畜的贫困牧户有76户,没有牲畜的牧户有297户,合计373户变成贫困户,占1051全牧户的35.49%

从以上三个苏木镇的牧民生活情况来看,贫困牧户的数量很大。从真实事实来看,把全旗牧户认真调查的话,其实有50%的牧户以成为贫困牧户。

4.强制牧民高价购买和改良牲畜,以假充真,增加牧民负担

以改良牛的品种的名义从外地引进优良品种时,把价格抬高一倍卖给牧民和居民,政府和企业从中谋取利益,而加重了牧民的负担。

尤其是把东乌旗适应当地的优良品种的牛认为是不合格的,而想方设法铲除,强制改良的方式让牧民对政府失去了信任;并且有的地方在没有征得群众的意愿的情况下,强制给地方种公牛去势(煽牛),所以导致缺少地方品种的种公牛。

在改良牛配种时候,缺少优良人工配种技术,而导致乳牛空怀,使牧民的收入减少,造成牧民的生活负担。

目前强制性的让牧民养殖西门塔尔牛,从银行贷款,使牧民的债务增加,但是国家没有给任何补贴经费,反而增加了牧民的负担。

5.政府克扣牧民专项建设经费,非法收费

进行某个专项建设时,普遍存在克扣现象,例如应发的建设补贴经费没有核实落实,政府从中获利或挪用此款,或按1/3的比例向牧民招收建设经费,而基建项目的质量无保障,帐目不清楚,存在走形式的现象。

我们提出具体事实如下:

    2008年乌力亚斯太镇的达布希拉图嘎查的牧民****,在内蒙古政协主席陈光林的同意下,给达布希拉图嘎查拿到了82万元的专项建设的资金,按盟政协专项办公室200833号文件规程,明确指出此经费用只能用在已规划好的建设计划的专项支出上,但是东乌旗并没有按照规定执行,挪用经费,只是形式性的进行了建设,并且向牧民****1/3比例收取了经费(附带专署证明文件)。

(四)关于少数民族地区如何重视民族语言、民族习惯和人才培养问题

目前东乌旗只是形式上使用民族语言和文字,存在大量汉化现象,忽视民族习俗、道德以及民族文化。例如旗党委、政府、各机关部门下达的文件到苏木嘎查都是汉文的,有的嘎查办公室、文化馆等仅用汉文写基本情况介绍,而没有蒙古文的现象,旗县开会多数都用汉语,存在民族语言和文字被严重忽视和同化的现象。

1.旗党政领导干部缺少民族工作能力和意识

旗党委书记、副书记虽然是蒙古族但是不识蒙文字,不懂蒙古文化,都是用汉文工作。在旗政府的副旗长中,有三个汉族副旗长,他们都只能用汉语和汉文工作,并且担任重要工作。具体情况如下:一个副旗长是旗党委常务委员并兼任统战部部长职位,另一个是管工业和企业的,还有一个是管科学技能的。旗宣传部的干部是汉族,他坚持全旗的宣传工作文件都是汉文的。旗党委常务委员的成员有11名,其中只有一人是当地人民族干部,蒙汉兼通的人只有5名。在任何会议上有80%的蒙古民族参加时,但还是坚持用汉语和汉文来开会。

2.忽视民族地区和牧区特点,坚持合乡并镇,腐败严重

把原先的15个苏木改成7个苏木和乡镇的事情完全不符和牧区的实况,对干部了解和深入牧民的日常生活和生产方面造成不便,干部只重视表面性和形式上的工作,存在基层骗上级,蒙骗群众现象,造成党的领导威信严重降低,工作无进展和效率;机构减少,但干部的职位数增加;财务帐目混乱,互相送礼,组成小集团等腐败不正之风的现象大量存在,使群众恨之入骨。

例如:政府领导干部贪污被发现后,为了不牵扯到自己,而对一些事情轻描淡写,蒙混过关,自由放任等现象出现。已经出现旗长、副旗长、还有局(科)长因贪污罪坐牢审查的情况了。

3.应该信任和重用本地民族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地方干部作用。

东乌旗的7个苏木乡镇的党委书记和政府干部共有14人,正式科级干部里,本地人仅有2名。目前对于干部的竞考中,只注重年轻化和文化水平的标准,不采注重选拔有当地实践工作经验和群众拥护程度等方面。所以出现了领导和群众的关系不和协,脱离群众的现象,只有少数人成为领导干部的朋友,他们只能够代表少数人利益。结果形成不全面调查,对苏木和嘎查里存在的问题不了解,也不能够全面宣传法律、政策等,政府只是成了形式上的或仅仅走亲戚朋友关系的场所。

4.领导班子老中青三结合,

对苏木和嘎查的领导班子进行调整时,应全面发展,发挥老中青三结合的原则,应选用得群众民心的,具有工作经验的,为人民执政职权的人才是目前的社会需求。

在国家决策和法律规定之后,如何使用干部是决定因素。我们希望和建议:从党中央和自治区建立一个工作团队,并了解最基层人民的情况,这是目前党中央的改革开放,使农村牧区的农牧民生活富裕的重要实践和领导的正确途径。并且我们希望上级领导能够尽快提出解决的方法。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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